捐助东华三院HK$100或以上的善款可申请免税。如有查询,欢迎于办公时间致电本院全年捐款热线1878 333。
下载捐款表格
请将填妥的捐款表格连同捐款(如适用)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倘以信用卡、PayMe或缴费灵捐款,欢迎将捐款表格电邮至 donate@tungwah.org.hk 或传真至 2559 6835,以便办理
自动柜员机或银行存款
请将正本入数纸连同捐款表格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以便办理
- 滙丰银行、恒生银行及银通全线自动柜员机均可直接捐款予东华三院
- 本院于各大银行之专户号码为:
中国银行(香港) 012-875-0-024935-9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027-537-930-76188 东亚银行 015-514-40-33666-1 花旗银行 006-391-085-55346 恒生银行 024-280-402660-001 滙丰银行 004-502-301302-001 渣打银行 003-416-1-000171-8
备注:如透过同一银行之自动柜员机转账,则无须输入银行编号(蓝色数字)
签发支票
请将划线支票(抬头「东华三院」)连同捐款表格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以便办理
中银香港捐款易平台
请按此或使用手机扫瞄以下二维码进入中银香港捐款易平台,以使用BoC Pay、银联云闪付、支付宝香港、微信支付香港及转数快等方式进行捐款
PayMe
- 索取捐款收据
请填妥「捐款表格」连同捐款截图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或电邮至donate@tungwah.org.hk以便办理
WeChat Pay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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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WeChat「慈善」功能
于WeChat手机应用程式右下方点撃「我」>「服务」> 「慈善」,按指示选择捐助「东华之友」、「免费医疗服务捐助计划」或「体艺精英学生支援」
缴费灵
商户编号:9216
商户名称:东华三院
账单号码:请输入电话号码以便识别
- 索取捐款收据
请填妥「捐款表格」连同缴费纪录截图(如适用)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或电邮至donate@tungwah.org.hk以便办理
便利店
- OK便利店 —直接向店员表示捐款予东华三院即可
- 7-Eleven —请按此下载捐款条形码以便向店员出示
- 索取捐款收据
请填妥「捐款表格」连同正本收据寄交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以便办理
捐款箱
东华三院于总部上环普仁街12号黄凤翎纪念大楼地下大堂、属下医院、庙宇、签品哲理中心及牌位库设有捐款箱,欢迎善长随缘乐助
亲身捐款
欢迎善长于本院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携同善款(支票、信用卡或现金)到香港上环普仁街十二号东华三院黄凤翎纪念大楼三楼东华三院筹募科办理捐款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东华三院筹募科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东华三院筹募科(「本科」)致力保护善长的个人资料,并严格遵循《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
1 |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 |||
1.1 |
本科当循合法及公平的方式收集 阁下的姓名、联系方式及捐款方式等个人资料,用以处理 阁下向本科提出的捐款指示及安排,包括办理捐款、向银行安排转账、寄发收据、安排鸣谢,并在得到 阁下同意下,用于日后联系、筹募呼吁、宣传活动、机构通讯或收集意见等推广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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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阁下向本科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为履行 阁下所要求的捐款指示及安排,部分本科要求 阁下所提供的资料为必须填写项目,如 阁下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科可能无法处理 阁下提出的捐款指示及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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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储存及保留个人资料 | |||
2.1 |
除非法律特别规定,本科保存 阁下的个人资料将不会超过达致原来收集目的所需之时间,并会在达成该目的后或在合乎相关法律规定下的最短时间内,注销及删除 阁下之个人资料,以确保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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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本科将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安排,以确保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受到保障,且不会在未经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它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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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个人资料 | |||
3.1 |
本科绝不会向第三方出售 阁下的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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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本科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职员使用。除此之外,本科职员在需要时亦只会向下列有关方面披露该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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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涉及 阁下捐款指示及安排的相关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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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本科委任并已签妥保密协议的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资讯管理系统、入信及机密文件销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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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因应本科聘请之核数师及相关政府监察机构要求,以供查核东华三院之财政状况及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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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由法律授权或法律规定须向其披露资料的人士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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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为检视筹募成效,本科将不时检视及统计善款数据,然而有关统计及报告均不会包含可识别的个人资料,以保障善长私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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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本科希望可以与 阁下联系,透过邮寄、电邮、电话、短讯或传真让 阁下了解东华三院的服务及筹募活动等最新消息,并且收集意见,然而,未经 阁下同意,本科不会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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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 | |||
4.1 |
阁下有权随时向本科就保存 阁下的个人资料提出查阅或改正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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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本科将根据条例处理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但不包括已达成使用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本科会在收到该项申请要求后四十天内回覆,并向 阁下提供个人资料的复本一份。根据条例,本科或会就处理查阅个人资料要求向 阁下收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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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在下列情况下,本科有可能拒绝 阁下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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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要求不是以书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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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本科不获提供充分信息,以确定要求者为资料当事人或其授权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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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本科无法在不披露第三者的个人资料的情况下依从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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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本科有理由相信所保存的个人资料并非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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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本科不获提供充分信息,以确定所保存的个人资料在哪里些方面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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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本科有理由不信纳该项要求所提出的改正是准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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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依从该要求在当其时是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或其它法例所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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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有另一资料使用者控制该等资料的使用,而控制的方式禁止本科依从该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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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更新《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 |||
本科可能会不时更新《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声明」),更改后的声明会于东华三院网站内公布,并实时生效。然而,倘本科有需要更改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时,本科将就有关新目的向 阁下获取同意后,方会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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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询及联系 | |||
东华三院筹募科 | ||||
热线 | : | 1878 333 | ||
传真 | : | 2559 6835 | ||
电邮 | : | donate@tungwah.org.hk | ||
地址 | : | 香港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黄凤翎纪念大楼三楼 | ||
办公时间 | : |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 ||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