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三院

Social Responsibility

志愿者团体合照欢迎各位加入成为志愿者,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28550400或电邮至csdvs@tungwah.org.hk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士愿意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义务精神的产生乃建基于个人对人及社会的价值取向,而此等取向又来自个人与人及社会之互动所产生之经验。义务精神是指个人不计较金钱及物质的报酬,为使社会得到改善及发展而自发地参与服务的精神。所以,义务精神是个人对生命的一种积极态度之回应。

志愿者服务可以分为提供直接或间接的服务,直接服务指志愿者亲自提供服务予服务对象;间接服务指志愿者提供服务予有关服务机构或团体,协助其发展现有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