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类别

申请人必须为年满 18 岁之香港居民

甲类申请人  : 已轮候公屋达3年或以上人士或家庭*;或

乙类申请人:现居于不适切住房或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或家庭*。

* 公屋轮候申请人需持有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有申请编号的书面通知即蓝卡(1至4人家庭),而该申请已获登记3年或以上;申请人及其它家庭成员资料必须与申请表相符。

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必须为年满18岁之香港居民;
  • 公屋轮候申请人需持有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有申请编号的书面通知(蓝卡);
  • 申请人及其它家庭成员资料必须与公屋申请表相符;
  • 在职人士及其家庭成员需符合申请公屋每月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 或
  • 拎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香港市民

申请费用

项目申请费用全免

申请方法

  • 下载申请表
  • 填妥申请表
  • 递交申请表至房屋局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

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申请表格:
    (i)邮寄至「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3号 房屋局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信封面标明「过渡性房屋入住申请」;
    (ii)传真至 3565 4382;
    (iii)电邮至thapp@hb.gov.hk;
    (iv)或将申请表格交回设于香港房屋委员会客户服务中心或房屋署现金津贴办事处的收集箱(:营运机构并不会直接接收申请表格)。
  2. 本院收到由房屋局转交的申请表后,「申请编号」将会以短讯形式发送至申请人的流动电话作确认,请申请人保留「申请编号」作日后跟进及查询之用。本院会联系个别申请人进行面试及提供证明文件。
  3. 东华三院将保留及拥有房屋编配的最终决定权。如有疑问,请致电查询热线:6503 9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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