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详情
申请人应直接递交申请表至房屋局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营运机构并不会直接接收申请表格。
申请人必须为年满 18 岁之香港居民
甲类申请人 : 已轮候公屋达3年或以上人士或家庭*;或
乙类申请人:现居于不适切住房或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或家庭*。
*公屋轮候申请人需持有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有申请编号的书面通知(蓝卡)(1至4人家庭),而该申请已获登记3年或以上;申请人及其它家庭成员资料必须与申请表相符。
项目申请费用全免。
如日常生活必须使用轮椅,可选择「无障碍单位」并提供医生证明文件。
关于东华三院过渡性房屋计划
现时本院计划兴建三个过渡性房屋,分别位于启德沐安街12 号、马鞍山落禾沙里3号及流浮山深湾路。
不包含,其它费用将按用者自付原则缴付。
不可以。
不可以在单位内饲养任何活家禽、动物或任何种类之宠物。
单位编配及签约
为确保公平,将由计算机随机编配单位。
不可以,合资格申请人只获计算机随机编配单位一次。如申请人自愿放弃被编配之单位,有关单位将由计算机随机再编配予其它合资格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