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mary School Headteacher (in the rank of Headmaster/Headmistress II)
(REF: A2/HMII/PS/NET)
(东华三院罗裕积小学)
资格:
- 符合教育局担任资助小学二级小学校长之要求及专业资格;
- 持有认可的学士学位,并曾接受认可小学教育的师资训练,或具备同等资历;
- 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要求;
- 持有校长资格认证;
- 拥有五年或以上小学行政经验,具丰富的课程发展经验;
- 富承担精神,致力发展优质教育及富领导才能,重视团队协作;及
- 熟悉教育条例、资助则例、最新的办学趋势及不同的办学模式。
备注:
- 尚未具备校长资格认证但已开展认证程序者仍可申请,惟须于获聘后两年内取得认证,方可确认其任命。
- 成功获聘者于二0二五年九月一日到职。
职责:
负责主管一所小学之管理及领导工作并执行办学团体与法团校董会交付之职务。
薪金:
悉照教育局资助则例办理。
申请程序:
请将个人履历(列明职级及行政职务)及填妥申请表<表号:F601(i)>(可亲临索取或从本院的网页http://www.tungwah.org.hk下载)连同一篇500字介绍你的教育使命及愿景的文章,于二0二五年二月十三日前寄香港上环普仁街十二号东华三院黄凤翎纪念大楼四楼人力资源科主管收,信内及信封面请注明「密件」及职位编号。为确保邮递无误,请在投寄邮件时支付足额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东华三院不会接收邮资不足的信件。按照校方个人资料政策的规定,校方只会将求职者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招聘用途。凡于二0二五年八月卅一日前未获约见者,可作落选论。
我们是平等机会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