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支票
将抬头「东华三院」的支票邮寄或亲身交往香港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下载捐款表格。
自动柜员机捐款
利用遍布全港的滙丰、恒生银行及银通自动柜员机直接捐款到东华三院账户。
银行直接存款
市民可将善款直接存入以下银行总行及各分行的东华三院专户:
- 中国银行(香港):012-875-0-024935-9
- 交通银行香港分行:027-537-930-76188
- 东亚银行 :015-514-40-33666-1
- 花旗银行 :006-391-085-55346
- 恒生银行 :024-280-402660-001
- 滙丰银行 :004-502-301302-001
- 渣打银行 :003-416-1-000171-8
WeChat捐款
- 按右示WeChat ID或二维码追踪东华三院WeChat户口。
- 进入东华三院WeChat户口,选择页底所示的「单次捐款」或「活动赞助」选项,按指示
完成捐款。
缴费灵捐款
如不需要捐款收据,可选择透过音频电话(登记:18013 ;捐款:18033)或于互联网以缴费灵捐款,东华三院的商户编号是9216,账单号码是善长8位数字的电话号码。
便利店捐款
- 善长可到任何OK便利店捐款予东华三院,不需提供条形码(每人每日HK$1-$5,000)。
- 善长亦可打印并出示下列条形码到任何7-ELEVEN捐款予东华三院(每次HK$50-$5,000)。
亲身捐款
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携同捐款(支票∕信用卡∕现金)到东华三院筹募科。
捐款箱
把善款投入设置于东华三院服务单位的捐款箱内。
备注
- 捐助东华三院满HK$100的善款可获政府免税。
- 如需索取捐款收据,请将银行入数纸∕自动柜员机捐款存根∕7-ELEVEN∕OK便利店发出的收银机收据正本连同收据芳名及回邮地址邮寄以下地址以便跟进: 香港上环普仁街12号东华三院筹募科
- 阁下向本院提供的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阁下透过网上信用卡捐款但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本院可能无法完成有关的捐款程序。
- 阁下提供予本院的个人资料只用作处理捐款、签发收据以及寄奉本院筹募活动消息之用,并只会供给本院及银行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职员使用。
捐款热线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东华三院
捐款热线及筹募科
[服务质素标准十四:尊重服务使用者保护私稳和保密的权利]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声明旨在知会阁下,东华三院筹募科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实施有关收集、使用、保障和查阅资料的政策及措施。
收集资料的用途
东华三院筹募科(本院)定当循合法及公平的方式收集阁下个人资料;而收集资料的目的,是处理阁下向本院提出的捐款指示及安排,包括用作有关捐款事宜、发出捐款收据、管理捐款记录及捐款账户、鸣谢安排、寄奉本院筹募活动消息、活动报名用途,以及履行法定职责。向本院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但本院要求阁下提供的资料,是本院向阁下履行所要求的捐款指示及安排所必须的。如阁下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院可能无法处理阁下提出的捐款指示及安排或向阁下提供所需服务。
个人资料保障
本院对阁下的个人资料定必绝对保密。除非预先获得阁下的同意,否则有关资料(包括公开及转移的资料)只可用于收集该等资料时所述明的目的或与其直接有关的目的,或是条例所容许的目的上。
本院必定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安排,以确保所持有的资料受到保障而不受未获准许的或意外的查阅、处理、删除或其它使用所影响。阁下个人资料的保存时间,将不会超过收集该等资料的目的所需时间。
使用及接受资料披露人士类别
阁下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本院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职员使用。除此之外,本院职员在需要时亦只会向下列有关方面披露该等资料:
(a) 涉及阁下捐款指示及安排的相关银行;或
(b) 阁下曾同意向其披露资料的人士/机构;或
(c) 由法律授权或法律规定须向其披露资料的人士/机构。
在上述情况下,该等人士亦只可将阁下资料用于指定目的上,即必须与阁下的捐款事宜有关连,绝不会向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资料。
此外,阁下所提供之个人资料,亦有可能在核数师及相关政府监察机构检查评核本院之财政状况及表现时,被核对查阅。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除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豁免范围之内,阁下有权就本院备存有阁下的资料提出查阅及改正要求,但不包括已达成使用的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阁下的查阅权利包括在缴付所需费用后,取得阁下要求的个人资料的复本一份。查阅或改正资料要求应以书面提出,本院会于收到阁下查阅资料要求申请表后四十天内回覆。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在下述情况下,本院有可能拒绝接受阁下改正资料的要求:
(a) | 要求不是以书面提出; |
(b) | 本院有理由相信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并非不准确; |
(c) | 本院不获提供充分信息,以确定本院所持有的个人资料并不准确; |
(d) | 本院有理由不信纳该项要求所提出的改正是准确的;或 |
(e) | 有另一资料使用者控制该等资料的使用,而控制的方式禁止本院依从该要求,则本院会通知阁下关于该资料使用者的地址及姓名或名称。 |
查询、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
请阁下确保所提供的资料正确无误。如阁下对所提交的捐款安排事宜有任何查询,或对所提供的资料有任何更改,亦请联系向阁下收集的办事处。阁下可联系本院提出查阅本院收集的个人资料的要求,以及在查阅个人资料后改正所得资料的要求。
东华三院捐款热线及筹募科
查询电话: | 1878333 |
传真: | 2559 6835 |
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五: |
由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 |
星期六至日及公众假期: | |
休息 | |
地址: | 香港上环普仁街十二号东华三院黄凤翎纪念大楼三楼 |
(转交东华三院热线及筹募科) |
本院保留随时按本院的需要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对本声明作出修订的权利。然而,倘本院需要更改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时,会必先获得阁下的订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