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三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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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上教育发展基金周年核数报告

香港特区政府于2004年向东华三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共同成立的 “香港中文大学- 东华三院社区书院 (“中东书院") 提供起动贷款用于在九龙地段第9519, 9520及 11171号上建筑及修置书院校舍。

随着中东书院于2013年停止营运,书院校舍产业及未偿还的贷款于2013年12月11日按香港特区政府批准转移至东华三院以供东华学院运行,而东华三院为东华学院的唯一成员。

按校舍产业及贷款转移安排,东华学院以租约形式使用校舍,东华三院所收取 的租金则按成本回收基础计算并全数拨入一个专上教育发展基金 (“基金") 指定 用于偿还上述贷款、校舍建筑物维修及东华学院未来的发展。

按2015年9月15日的基金核数报告,由 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东华三 院从东华学院收取了$17,196,000租金,此租金已用于偿还上述香港特区政府贷 款,基金于2015年3月31日的结余为$1,837,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