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些学历会被视为等同于具备香港中学会考英文科(课程乙)及格的成绩?

一般来说,以下的成绩等同于香港中学会考英文科(课程乙)及格:

  • 2007年或以后的香港中学会考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文科第2等级;
  • 2007年以前香港中学会考英文科(课程甲)C级或以上;
  • 1993年或以前的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或1994年或以后的香港高级补充程度会考「英语运用」及格;
  • 香港高等程度会考英文科及格;
  • 综合中等教育证书考试英文科及格,或普通教育文凭 – 普通程度或高级程度英文科及格。

此外,如持有本地认可的高级文凭或本地认可的副学士学位,可被视为相当于2007 年以前香港中学会考英文科(课程乙)C 级及中文科E 级成绩或2007 年及以后英文科第3 等级及中文科第2 等级成绩。

如持有职业训练局颁发的基础文凭,可被视为相当于2007 年以前香港中学会考5 科及格成绩,包括英文科(课程乙)及中文科或2007 年及以后5 科达致第2 等级/ E 级成绩,包括英文科及中文科。

凡持有毅进计划毕业证书,可被视为相当于香港中学会考5 科及格成绩,包括英文科(课程乙) 及中文科,数学科除外。